本來這麼夜就想check完email就睡了, 但是偶然看到一則舊聞就令我難掩心中的一團怒火!!
請先閱讀以下一則摘自星島的舊聞:
"從九六阿特蘭大奧運開始,蘇樺偉已連續四屆出戰奧運,為港爭光的鏡頭多不勝數,但政府或相關機構,究竟為這類殘障運動員做過甚麼?答案就是每月四千多元的津貼。健全運動員在奧運摘金,獎金高達一百萬,但殘疾運動員的金牌獎金卻只有區區六萬,相差約十七倍。蘇樺偉之前甚至要在「華仔天地」(劉德華歌迷會)當文員,才能夠維持生計,他與父母胞弟四人也只能一同住在公共屋村。"
經過奧運馬術之後, 上星期我又再次做馬, 今次是殘奧會。
殘奧媒體中心的面積比奧運的少了一半有多, 觀眾席也少了一萬個, 連採訪的媒體也少了四分三(連公司也不讓我寫多過一篇)。
官方解釋是: 我們預了殘奧會很少人看。
這是一個好可悲又可恥的解釋。根本就是不重視傷健運動員(如果你尊重他, 就請不要用一個"殘"字來稱呼), 蘇樺偉連續三屆奪金, 從物質來看, 他得到比健全運動員少十七倍的獎金, 從榮譽來看, 他得到的又是什麼? 家人朋友的擁抱我想必是真心的, 但是某些首長級官員的笑容和激動請節省少少吧。雖然話說回頭運動員其實都未必著重這些東西, 但是我只是很看不過眼為什麼同樣是運動員, 付出的努力是同樣珍貴的, 但奧運和殘奧的待遇卻有天壤之別? 你還說什麼"兩個奧運,同樣精彩"?!
我們的傷健運動員在殘奧的成績是很可觀的, 請不要記著只有一個已經結婚生了兩個的風之后吧。
健全運動員在香港的生活已經不易, 當知道傷健運動員的情況更可悲時, 我只覺得政府很可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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